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在会展、娱乐等领域中从事管理、策划、经纪、营销、公关等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
(1)掌握文化学的基本理念,了解中外文化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特点,为从事文化产业管理和经营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
(2)把握文化产业的主要领域、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熟悉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文化产业管理能力。
(3)掌握主要文化样式的传媒途径、市场规律和营销理念,奠定文化产业创意、策划、经纪、营销的基本知识理论素养,提高文化产业的经营能力。
(4)较具体地把握会展或娱乐等文化产业的流通程序和经营环节,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造就能够胜任相应文化产业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业代码:B020155
说明:
1、课程序号标有“*”者为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本专业计划设置了9门必考课程和两个选考课程组。其中序号10~13的选考课程组(一)是为报考该专业娱乐产业管理方向的考生所设置的必考课程;序号14~17的选考课程组(二)是为报考该专业会展管理方向的考生所设置的必考课程,应考者可从两个选考课程组中任选一组报考,但不得为达到毕业总门数和总学分而任意交叉报考两个选考课程组中所设置的课程。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35周岁及以上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该专业考试计划中未选择报考的选考课程组中的课程,达到14学分及以上。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4、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应考者自定论题,但须经指导教师同意。论文须经答辩后评定成绩。凡经发现毕业论文为抄袭或他人代写者,取消其获得本科学历资格。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